(一)若发现有人可能构成侵占罪,被害人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保管财物的凭证、能证明遗忘物或埋藏物归属自己的证据等,以便后续向法院控告时使用。
(二)若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其近亲属可在了解情况后,收集证据并向法院提出控告;人民检察院也会依法介入处理。
(三)被害人在决定是否控告时,要综合考虑个人之间的关系和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是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