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贷双方在设定民间借贷担保时,要明确约定担保期限,避免因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带来后续纠纷。
(二)若主债务履行期限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债权人应及时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并确定宽限期,以保障保证期间的起算。
(三)债权人需留意保证期间,在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申请仲裁(一般保证),或请求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