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是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要做好三个月内结案的准备,适用普通程序则要做好六个月内结案的准备,若遇特殊情况案件审理时间可能延长,需保持与法院沟通了解进展。
(二)刑事公诉案件,要清楚一般会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若涉及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等情况,经批准会延长三个月,及时关注案件动态。
(三)行政诉讼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要预计在六个月内出一审判决,适用简易程序的要预计在四十五日内审结。同时,要留意法院在开庭三日前发出的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