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涉嫌洗钱罪,若情节一般,要争取主动坦白、积极退赃退赔等,争取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幅度内量刑,还可能单处罚金。
(二)若存在情节严重的情况,如洗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等,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提供有助于案件侦破的线索,争取从轻处罚。
(三)单位犯洗钱罪,单位要积极缴纳罚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争取在相应量刑幅度内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