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是否“情节严重”不能仅依据团伙获利万元,要结合全案情况。若存在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等情形,很可能认定为情节严重。
(二)对于团伙犯罪,要区分主从犯。主犯需对其参与、组织或指挥的全部犯罪接受处罚,从犯则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最终量刑时,要综合考虑各成员在犯罪中的作用、获利分配等情节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