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和所知情况,争取从轻处理。
(二)主动向司法机关提供与案件相关的线索或证据,协助侦破其他犯罪行为,以体现悔罪态度和立功表现。
(三)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让律师根据具体案情制定辩护策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