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正常情况下,明确抚养权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爸爸和儿子不存在争夺抚养权问题,无需为此担忧。若遇到抚养权争议,通常是父母双方在离婚等情况下就子女直接抚养问题产生争执,此时双方可先尝试协商解决,明确子女的抚养安排。
(二)当出现特殊情况,如未成年人父亲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近亲属与母亲就抚养问题有争议时,可通过社区、街道等基层组织进行调解,争取达成一致意见。若调解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