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不具备继续履行合同能力时,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继续履行的证明是法定义务,目的是减轻对方损失。这体现了合同履行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2)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是对违约行为的基本约束。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法律特别规定的除外。这是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情况的合理考量。
(4)若因自身原因不具备履行能力,需与对方协商解决方案,如解除或变更合同条款。协商不成,对方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违约方要承担赔偿损失等后果。
提醒:遇到不具备继续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况,务必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积极协商解决,避免陷入法律纠纷承担不利后果,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