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以赌博为业指长期、多次赌博且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经济支撑,涉嫌赌博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偶尔赌博娱乐不构成此情形。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以赌博为业”有客观和主观两方面特征。客观上要求长期、多次实施赌博活动,参与频率高;主观上是以赌博所得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用于维持生活、日常开销或挥霍。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以赌博为业”要综合赌博时间、次数、赌资输赢和行为人经济来源等因素。若只是偶尔参与赌博娱乐,并非以赌博所得作为主要生活或挥霍来源,就不构成“以赌博为业”。而一旦构成“以赌博为业”,就涉嫌赌博罪,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赌博不仅会让人陷入经济困境,还会破坏家庭和谐、影响社会稳定。如果对“以赌博为业”的认定或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