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且被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若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子女存在抚养关系,继子女可考虑代位继承。
(二)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三)关注被代位继承人是否丧失继承权,若丧失且被继承人无特别指定给其晚辈直系血亲的,代位继承不发生。
(四)明确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