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是否属于法定返还情形,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且已离婚,又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已离婚,可要求返还彩礼。
(二)若共同生活时间短且彩礼数额大,可收集相关证据,积极向法院说明情况,争取部分返还。
(三)若不属于法定返还情形,保留彩礼使用情况等证据,以证明无需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