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协议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方面可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请求撤销;子女抚养安排在严重损害子女权益等情况时可请求变更,撤销权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财产分割协议若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如一方隐瞒重要财产信息或威胁另一方签署,当事人可请求撤销。法院审理时,若未发现可撤销情形,会驳回诉讼请求。在子女抚养方面,当出现严重损害被抚养子女权益的情况,如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等,另一方可以请求变更抚养关系,这也相当于对原离婚协议中子女抚养安排的撤销或变更。并且,当事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如果遇到离婚协议撤销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