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网络诈骗80万已归还对方,犯罪嫌疑人应主动向司法机关坦白全部犯罪事实,争取认定为自首,这有利于从轻处罚。
(二)收集自身积极退赃的证据,如转账记录、对方的收条等,以便在量刑时能证明自己的悔罪表现。
(三)如有检举揭发其他犯罪行为等立功表现,应及时向司法机关提供线索,争取立功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