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客观原因无法实际抚养时,双方先友好协商,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并进行公证,明确抚养权的变更。
(二)协商不成,有正当理由的一方准备好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三)若发现抚养人存在虐待、遗弃子女的行为,另一方可收集证据,通过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