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程序及对应时间:女方需清楚若适用简易程序,从立案起三个月内法院审结;适用普通程序,通常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则报上级法院批准。
(二)留意起诉间隔:若第一次起诉离婚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别再次起诉,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三)提前应对特殊情况:如果案件可能涉及公告送达、鉴定等,要有审理时间会延长的心理准备,提前做好规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