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反悔处理
在离婚冷静期内反悔,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受理回执单,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亲自填写申请书。经核实,婚姻登记机关会发确认单并存档相关材料。
(二)已领离婚证反悔处理
对离婚本身不能反悔,但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反悔,可向法院起诉。
(三)诉讼离婚反悔处理
一审判决离婚在上诉期内可上诉;判决生效后,不能对解除婚姻关系反悔,财产分割和抚养权问题可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