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有利于子女成长角度收集自身优势证据,包括稳定收入证明、良好居住环境证明,以此表明能为孩子提供好的生活与教育条件。
(二)提供陪伴孩子时间多、感情深厚的证据,例如日常相处的照片、视频。
(三)若对方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如不良生活习惯、暴力倾向,收集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四)先与对方协商孩子抚养权,协商不成则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庭审中阐述自身抚养优势和对方不利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