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送养人方面,需符合法定条件。如生父母送养需因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且原则上双方要共同送养,若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可单方送养。
(2)收养人要具备一定条件,如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等。
(3)收养程序上,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若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需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4)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
(5)送养和收养行为必须出于真实意愿,严禁非法送养、买卖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
提醒:送养和收养务必严格按法律规定进行,避免因不符合条件或程序违法导致收养关系无效,甚至涉嫌违法犯罪,建议咨询专业人士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