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以贷款名义收取前期费在法院的判决结果取决于具体情况,合法约定可能被认定有效,存在欺诈、违反监管规定或涉嫌犯罪等情形则有不同处理。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若放贷机构在贷款合同中明确约定收取前期费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可能予以认可。然而,若放贷机构构成欺诈,像虚构贷款事实、隐瞒关键信息诱使借款人支付前期费,依据法律,这种情况下合同可撤销,放贷机构需返还前期费并赔偿借款人损失。若违反金融监管规定,因监管禁止或限制不合理前期费,法院会认定收费行为无效并要求返还费用。若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犯罪,法院会按程序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如果遇到贷款收取前期费的情况且不确定自身权益是否受损,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