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不同情形下的撤销权行使期限。因欺诈、胁迫请求撤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条款,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申请撤销;受胁迫的当事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二)牢记撤销权的最长存续期限。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三)通过合法途径行使撤销权。要向法院起诉来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