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遗嘱,非婚生子女应关注遗嘱内容,按遗嘱确定自己可获得的财产份额。
(二)若没有遗嘱进入法定继承,非婚生子女要明确自己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地位,积极参与遗产分配。
(三)若自身属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况,可主张在分配遗产时获得照顾。
(四)若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可争取多分遗产。
(五)若发现其他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可要求其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六)各继承人可协商遗产分配方式,达成一致后按协商结果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