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一般原则,在诉讼中应清楚通常是败诉方承担诉讼费,以此衡量自身诉讼行为的成本。
(二)若案件部分胜诉、部分败诉,需关注法院对案件具体情况的考量因素,积极准备相关证据和理由以争取合理分担费用。
(三)共同诉讼当事人要了解自身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以便在法院决定费用分担时做好应对。
(四)对于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和离婚案件,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诉讼费用的负担,若协商不成则等待法院决定。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