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当事人通常可分两次提出仲裁请求,关键在于仲裁程序所处阶段和仲裁机构规定。第一次仲裁程序终结,未提请求一般需另行申请且要注意时效;未终结,在仲裁庭规定期限内可增加或变更请求,差异大可能涉及程序调整。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仲裁程序的不同阶段对当事人提出仲裁请求有不同要求。当第一次仲裁程序终结后,原仲裁案件的处理已完成,未提出的请求只能通过另行申请仲裁来解决,同时要关注仲裁时效,若超过时效,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若第一次仲裁程序未终结,当事人在仲裁庭规定期限内有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的权利,这体现了法律给予当事人一定的灵活度。但如果新增或变更的请求与原请求差异大,为保证仲裁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可能需要重新确定举证期限等程序事项。如果您在仲裁过程中遇到关于仲裁请求提出的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