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平等主体间合同纠纷,可先确认合同类型是否属于常见可仲裁的合同,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
(二)要确保纠纷不属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范畴。
(三)若满足上述条件,双方需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不会被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三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