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被执行人争夺孩子抚养权时,执行程序应继续推进,若其恶意转移财产法院可制裁。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抚养权,被执行人不利情况会成争夺不利因素,当事人可收集证据争取抚养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在执行案件中,执行程序不会因抚养权争夺而停止,这保障了执行的连贯性和权威性。若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以在抚养权争夺中获利,法院有权依法制裁,这是对司法秩序和公平的维护。在抚养权判定方面,法院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全面考量双方抚养能力、条件及孩子生活环境等。被执行人存在未履行债务、不良行为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法院在判定时会予以考虑。当事人收集被执行人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并向法院举证,有助于自己争取到抚养权。如果在处理这类问题时遇到困难,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