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持冷静,按法院要求的时间、地点,持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前往办理取保候审。
(二)到达后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仔细阅读相关文件条款,确保理解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如不得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住址等信息变动要及时报告。
(三)对文件内容有疑问及时向法院工作人员询问。
(四)签字确认后严格遵守规定,保证随传随到。
(五)准备好保证人或按要求交纳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