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嫌疑人应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盗窃行为,争取从轻处罚。
(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如有立功表现,可获得从轻量刑。
(三)尽快将盗窃所得的财物退还,若有损坏等情况,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以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四)在庭审过程中,真诚悔罪,表达自己对犯罪行为的认识和改过自新的决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