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婚姻里男方出轨,涉及不同法律问题时,判决情况如下:
离婚问题
是否准予离婚
- 一般来说,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男方出轨,并不直接等同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女方以男方出轨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男方不同意离婚,且女方没有提供其他能够充分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在第一次诉讼中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 若男方的出轨行为达到与他人同居的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的“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子女抚养权归属
- 在确定子女抚养权时,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男方出轨这一事实,通常不会成为剥夺其争取子女抚养权权利的直接依据,但如果其出轨行为对子女成长产生不利影响,比如因出轨而对子女照顾不周、道德示范作用不佳等,法院在判决时会予以考虑,从而更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 例如,若子女已满八周岁,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若子女因男方出轨等原因不愿意跟随男方生活,这对抚养权的判决也会产生重要影响。
财产分割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由于男方是过错方,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适当倾向于女方,可能会判决女方适当多分财产,但这种多分并没有固定的比例,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 若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签订了财产协议,对财产的归属和分割有明确约定,且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院会按照协议进行分割。
损害赔偿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男方的出轨行为符合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女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刑事问题
如果男方的出轨行为构成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实践中,认定重婚罪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比如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