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老公要求退彩礼,女方可明确告知其在结婚8年且已共同生活多年、不存在婚前给付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该要求缺乏法律依据。
(二)若老公仍坚持,女方可收集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据,如共同居住证明、生活开销记录等,以证明双方已共同生活。
(三)若老公因此事产生纠纷,女方可与老公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帮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