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人平时应养成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习惯,定期检查车辆年检时间和交强险购买情况,确保车辆符合上路标准。
(二)遇到交警检查时,要保持冷静,积极配合,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
(三)若发现自己存在交通违法情况,应及时消除违法状态,主动按要求接受交警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