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婚前协议与事实有差异,受损害方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对方隐瞒财产的证据等,然后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协议。
(二)若是协议约定不明确或客观情况变化导致差异,双方先友好协商,就变更或补充协议内容达成一致并形成书面文件。
(三)若双方无法协商,可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根据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对协议进行解释和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