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能达成一致: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明确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探视权等事项,随后按协议履行义务。
(二)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准备能证明前妻抚养孩子更有利的证据,如前妻生活条件、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愿等。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判决生效后按结果执行抚养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