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应及时保护现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现场勘查、自身陈述等相关证据,以便准确界定责任。
(二)若对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划分不服,要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相关证据和理由申请复核。
(三)了解主要和次要责任承担比例范围,在后续赔偿协商或诉讼中,依据此比例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