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子女在两周岁以下,母亲可收集自身照料孩子的日常证据,如喂养记录、就医陪伴等,以证明孩子对自己的依赖,利于争取抚养权。
(二)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可准备能体现自身经济实力的证明,如工资流水、房产证明;展示良好生活环境的照片、视频;提供品德方面的证明,像单位评价、邻里证言等,供法院在判决时参考。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父母要尊重孩子意见,可让孩子以合理方式表达想跟随生活的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