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关系:若继母与孩子形成抚养教育关系,适用父母子女关系规定,这是后续权利义务的基础。
(二)离婚处理:生父与继母离婚,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孩子仍由生父抚养。
(三)权益保护:继母虐待、遗弃孩子,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可申请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要求变更抚养权。
(四)责任承担:生母死亡,生父无力抚养,有能力的继母拒绝抚养可能构成遗弃罪,承担刑事责任。
(五)争议解决:各方就抚养问题有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孩子权益和双方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