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解除婚姻关系反悔,因婚姻关系已合法解除,只能通过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来恢复关系。
(二)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在离婚后一年内起诉,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法院若未发现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会驳回请求。
(三)对子女抚养权问题反悔,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证明对方有不适合继续抚养子女的情况,如虐待子女、患严重疾病等,请求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