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缺席判决;原告证据足证明感情破裂,法院会依法判离,无法认定则可能不准离;被告特殊情况无法到庭需提交书面意见;被告下落不明可公告送达后缺席审判。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在离婚诉讼中,被告经传票传唤却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为保障诉讼程序正常进行,可进行缺席判决。原告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符合法定离婚情形,法院会依据证据和事实作出离婚判决;若证据不足以认定感情破裂,从维护婚姻稳定等角度出发,法院可能不准予离婚。若被告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庭,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情况及对相关问题的看法,能让法院更全面了解其意愿。被告下落不明时,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并进行缺席审判,能保证案件的处理不被拖延。如果在离婚案件中遇到类似复杂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