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2岁孩子抚养权归属,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通常母亲无不宜抚养情形,孩子判给母亲可能性大。双方均要求抚养时,符合特定情形一方可优先获得,父母也能协商轮流抚养。
法律解析:
法院判定抚养权时把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当成核心准则。考虑到孩子成长特点,若无特殊情况,随母亲生活更有利,因此母亲若不存在明显不适宜抚养问题,大概率会获得抚养权。而当父母双方争执不下,那些已绝育、孩子长期与其生活、无其他子女、相对更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得到优先考虑。这是为了最大程度保障孩子的成长环境和身心健康。此外,法律也认可父母通过协商轮流抚养孩子的方式,给予父母更多的自主选择权。如果对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具体判定仍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