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若想争取抚养权,母亲可直接主张抚养,因为原则上归母亲。
(二)已满两周岁的子女,若自身存在已做绝育手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不利等情形,可向法院说明争取优先抚养权。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要注重与子女沟通,尊重其意愿,让其表达想跟随生活的一方。
(四)父母双方可以友好协商,达成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协议。若能就抚养权达成一致,按约定履行。若无法达成一致,就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