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全款购买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名下或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一般无权分割;登记在双方名下则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按原则判决。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财产归属认定与房产登记情况紧密相关。当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其性质为出资方个人财产,这是基于物权登记的确定性和出资的事实。而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同样属于个人财产,体现了对出资方意愿的尊重。若登记在双方名下,法律将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考虑到双方在房产中的权益。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协议不成时,法院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若对婚前房产财产划分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