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车辆追尾后,后车车主应及时查看自身车辆保险情况,明确是否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以便确定赔偿途径。
(二)对于对方车辆维修费用,要保留好实际发生且合理的维修票据,这是赔偿的重要依据。
(三)若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积极与对方沟通,准备好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四)双方先尝试友好协商赔偿事宜,若能达成一致,可高效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要做好应对诉讼的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