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诉途径:在上诉期(民事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准备好上诉状,在其中说明不服判决的理由和请求,之后由二审法院重新审理,二审结果为终审判决。
(二)再审途径:若已过上诉期,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或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等法定情形时,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时需提供相应证据材料,法院审查符合条件会启动再审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