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与男方协商,向其说明双方在抚养孩子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指出其拒绝抚养孩子这种行为是不合理的。若协商能达成一致,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并进行公证,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协商不成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综合考量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抚养能力等因素来判决抚养权归属。若男方拒绝抚养无合理理由,法院不会支持其诉求。
(三)若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后,男方仍不履行抚养义务,女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男方承担抚养责任并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