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且涉案55万,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存在自首情况的,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坦白交代整个犯罪过程,这也能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
(三)积极进行退赃退赔,与被害人沟通,尽力取得其谅解,从而对量刑产生有利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