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应正确认识证据的重要性,即便自己不认罪,若司法机关掌握的证据确实、充分,仍会面临法律处理,所以要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情况争取从轻处理。
(二)若认为司法机关的证据存在问题,当事人可通过合法途径,如聘请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对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提出质疑。
(三)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要严格按照证据确实、充分的条件来认定事实,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法定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