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追偿权:连带责任人履行超出自身份额的债务后,就获得对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的权利。
(二)准备起诉:准备好能证明追偿权存在的证据以及已履行债务的凭证等起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三)法院审理:法院受理后会确定各连带责任人应承担的份额。
(四)申请执行:若判决支持追偿请求,被追偿人未按时履行义务,追偿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申请强制执行。
(五)执行措施:法院执行部门查询、冻结、划拨被追偿人的财产以保障追偿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追偿权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