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就医并保留票据,如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等,这些是索赔的重要依据。
(二)明确赔偿项目,一般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造成残疾的,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不幸死亡的,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三)先与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协商赔偿,达成协议后按协议履行。
(四)若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