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尽快结束离婚诉讼,可先评估案件情况,若符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条件,可向法院申请适用简易程序,这样能在三个月内审结案件。
(二)第一次起诉离婚未判离时,要注意在六个月后再提起第二次诉讼,在此期间可收集更多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三)若案件涉及鉴定、评估等,提前做好时间规划,积极配合相关程序,以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拖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