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购房财产转化依不同情形处理,全款且登记自己名下为个人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先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归登记方,登记方对另一方补偿;婚后加对方名字则转化为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其财产性质明确为个人财产,婚姻关系的延续不会改变这一属性。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这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考虑到首付支付情况等因素,可判决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但同时为保障另一方权益,登记方需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给予补偿。婚前购房婚后加上对方名字,这一行为在法律上视为赠与,房产性质就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如果大家在婚前购房财产转化等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