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持卡人,要妥善保管自己的信用卡和相关信息,不随意借给他人使用,定期查看信用卡账单,发现异常及时联系银行挂失和报警。
(二)对于非持卡人,切勿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要遵守法律法规,通过合法途径满足资金需求。
(三)若不小心涉及冒用他人信用卡情况,应及时与持卡人、银行沟通,主动归还欠款,争取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